宁波市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评协关于印发2016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评协[2016]18号)和《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06]98号)的要求,现将宁波市资产评估行业2016年的自律检查安排如下:
一、检查目的:通过检查,督促资产评估机构改进和提升执业水平,提高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促进资产评估机构优质服务、评估从业人员规范执业,进一步提升资产评估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二、组织安排:成立宁波市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全市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处长何士东担任,副组长由协会秘书长范伟良担任,市财政局检查办公室主任由市评协监管部主任柴盛斌担任,具体负责全市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三、检查方式和对象:2016年检查工作采取抽查方式进行。由市评协按照所属非证券评估机构总数20%的比例进行抽查。2016年,我市协会确定对以下5家评估机构实施执业质量检查:宁波建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波三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慈溪海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波三江安全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浙甬资产评估事务所。
四、检查内容和范围:根据中评协[2016]18号文件要求确定。
五、检查的时间安排:6月8日前组建检查领导小组;6月10日前下发检查通知;6月中旬前准备好检查培训资料并实施检查人员培训;6月底前完成对被抽查单位的实地检查;9月底前向财政部检查办公室提交检查报告并推荐1名优秀检查人员,同时将有关材料报省注协备案。
(来源:宁波市资产评估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