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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营改增改革目标初步实现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16日    浏览次数: 32 文字显示:    

 

   5月11日下午,第10届税收征管论坛(FTA)大会在北京开幕。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出席大会开幕式并致辞。他表示,从5月1日零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启动以来,截至5月11日中午12:00,全国试点纳税人共开具增值税发票1015万份,开票金额1968亿元。营业税全面改征增值税已初步实现改革目标。


  “营改增是继1994年中国建立增值税制度、2009年推进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之后,中国增值税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王军表示,2012年起,我们先分地区、后分行业连续四年逐步推进营改增试点,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进展顺利,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四大行业已由营业税全面改征增值税,税制转换运行平稳。这意味着营业税在中国已不复存在,营业税全面改征增值税已初步实现改革目标。


  王军介绍,为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顺利平稳,几年来税务部门一直在不断提升自身的征管能力。比如,我们开发推行了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实时自动采集、存储、分析、比对每一张发票最小颗粒度的信息,既较好地缓解了办税服务厅的压力,又较好地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既能有效防范和查处利用发票偷骗税行为,又可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持。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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