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税总印发《关于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共建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进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共建工作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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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及《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版)》要求,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共建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进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共建工作进行部署,力求2016年底前实现办税业务“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现实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跑、跑多次”的问题,不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