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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方案最快上半年上报 下半年将部分实施

发布时间: 2016年02月29日    浏览次数: 23 文字显示:    

 


  2016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事关居民个人收入的个税改革将是两会的热点议题之一。据《华夏时报》2016年1月30日报道,个税改革方案已经完成,预计最快2016年上半年上报,下半年会选择部分方案实施。

 

  2015年3月6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回答提问时指出,简单提高起征点并不公平。楼继伟称,从最根本上来说,应该是改税制。

 

  楼继伟曾在多个公开场合表示,个税改革的方向是由目前的分类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以体现税收公平。

 

  实际上,早在2014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的基本思路已经敲定,长期来看将分四步走,包括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分11类,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具体来说,合并部分税目就是先将目前这11个小类分为大类,比如将工薪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等经常性、连续性劳动所得等,合并为“综合所得”,其他财产性所得以及临时性、偶然性所得作为“分类所得”。

 

  第二步完善税前扣除则是在合理确定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基础上,适时增加赡养老人支出、子女教育支出、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等专项扣除项目。目前,税前抵扣正在加紧研究中。

 

  第三步是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是指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夫妻双方可以联合申报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等相关支出,并对此进行抵扣。

 

  最后一步优化税率结构,是指以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结构为基础,适度调整边际税率,合理确定综合所得适用税率。

 

(来源: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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