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通告 2016年第1号
现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试守则》(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通告 2015年第3号)第五条“计算机化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开考场。”修改为“计算机化考试开始后9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开考场。”特此通告。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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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内容的通告 |
| 发布时间: 2016年01月29日 浏览次数: 10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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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通告 2016年第1号
现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试守则》(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通告 2015年第3号)第五条“计算机化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开考场。”修改为“计算机化考试开始后9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开考场。”特此通告。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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