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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责任保险纳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信息

发布时间: 2016年01月25日    浏览次数: 19 文字显示:    

 

   目前,财政部发布通知,启动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工作。事务所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情况被首次纳入报备内容。

 

  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报备全部实行网上报备,网上报备地址为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mof.gov.cn),报备时间自2016年3月1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报备内容除此前固有的项目外,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保险期间应当涵盖2015年1月1日至报备日)首次被纳入报备内容。据了解,2015年7月,财政部与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本所经营管理情况和发展需要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以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赔偿能力,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可持续发展。

 

  此外,该通知强调,报备信息中也应包含2015年度境外(含港澳台及外国)审计业务情况表,其中的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是指企业直接或间接在境外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并与上市(含拟上市)相关的财务报告审计以及上市后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

 

  在2015年度的报备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可通过网上报备完成的,原则上不再要求提供书面材料,证券资格事务所还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此基础上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本地区的行业管理综合报告,于2016年6月30日之前报财政部会计司。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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