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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制定与贸易相关税收政策需进行合规性评估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29日    浏览次数: 34 文字显示: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税收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市、地以上税务机关在制定与贸易相关的税收政策时,先要对其是否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开展合规性评估,政策未经评估不得签发。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面对国际经济发展新形势和日益严峻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形势,我国必须坚持世界贸易组织确立的多边贸易体制,制定的各项影响贸易的政策措施,必须符合WTO相关协定和我国入世承诺。为此,总局对税收政策合规工作加以规范。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市、地以上税务机关在制定与贸易相关的税收政策之初,由政策法规部门对税收政策开展合规性评估,与贸易相关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可能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税收政策及管理措施,如影响进口的间接税、出口税、出口退税、加工贸易税收减让及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法规部门主要评估税收政策是否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符合规则方可签发,不符合规则、可能引发国际贸易冲突的,由政策法规部门作出风险提示并提出修改意见和理由。税务机关必要时还可征求同级商务部门意见。

 

  政策法规司这位负责人表示,此举有利于进一步防范国际贸易风险,减少国际贸易争端,增加我国在国际经贸事务中的话语权,在国际经济领域树立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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