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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排量车销量上涨 车购税减税效果明显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23日    浏览次数: 41 文字显示:    

 

 
  10月1日起,国家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新政实施以来,小排量车销量上涨,减税效应逐步显现。据统计,10月1日至20日,全国共销售1.6升及以下排量轿车64.04万辆,同比增长22.5%,减税约25亿元。
 
  9月29日,国务院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当天,税务总局同财政部一起下发文件,明确政策适用范围和具体征管操作办法。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加强部门协作,按时完成信息系统升级,准确执行税收政策,加强减税审核管理,并强化政策执行跟踪及效果分析。9月30日前,税务部门顺利完成车购税征收系统升级,并做好了相关业务培训。
 
  目前,车购税新政对拉动汽车消费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据统计,10月1日至20日,全国共销售轿车78.85万辆,其中1.6升及以下排量轿车64.04万辆,同比增长22.5%,占同期轿车总销量的81.2%,比去年同期和今年9月份分别提高3.03和5.12个百分点。
 
  该政策的减税效应比较明显。10月1日至20日,已办理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轿车52.45万辆,涉及车辆购置税21.34亿元(有些车辆还未办理缴税及有关手续)。从税款减免情况看,10月1日—20日,销售的1.6升及以下轿车不含税金额共计501.7亿元,减税约25亿元。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政策落实恰逢十一“黄金周”,正是家用购车高峰期,为方便消费者尽快办理车辆上路手续,各地税务部门坚持假期值班办理车购税业务。税务总局还在假日期间和本月中旬派出督查组赴北京、山东、湖南、海南、甘肃、青海等地进行督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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