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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未批准任何市场 从事原油交易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22日    浏览次数: 20 文字显示: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20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截至目前,商务部尚未批准任何一家交易市场从事原油、成品油交易。对于在交易市场从事原油交易行为,按照《对外贸易法》及《原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规定,任何从事原油、成品油进出口、批发、仓储、零售的企业,都必须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经营许可。
 
  他表示,媒体报道的地下炒原油的行为,实质是打着现货交易名义进行电子期货交易。除依法经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认定从事期货交易的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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