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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参加“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16日    浏览次数: 18 文字显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团委:

 

  日前,共青团中央制发《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青文字[2015]2号)(见附件),启动“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通知要求注册会计师行业参加“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的基本条件

 

  1.曾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2.曾获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文明号称号或所在地团省委授予的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3.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之间,完成本届全国青年文明号网络创建工作并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审核。

 

  二、组织实施

 

  1.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全面负责行业内创建“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整体工作。

 

  2.各省级行业团委做好行业内所辖区域创建集体的组织动员、考察、监督、评审、推报工作。

 

  3.创建集体做好网络创建的信息资料的整理、申报、信息上传工作。

 

  三、主要工作

 

  1.网络创建工作 创建集体、各省级行业团委、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需要在全国青年文明号网络信息系统上完成网络创建及审核工作,通过团中央对网络创建工作的审核。全国青年文明号网络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www.jnwat.com:8017

 

  2.年度考评工作 团中央每年对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进行一次考评,2015年11月为考评月,12月公布成绩,2016年9月为考评月,10月公布成绩。

 

  3.全国文明号评选工作 团中央将依据各年度考评成绩决定全国青年文明号获奖名额。

 

  四、时间安排

 

  2015年9月21日前,创建集体完成基本信息的上传工作;并按时保质地向省级行业团委提交创建日志。

 

  2015年9月30日前,各省级行业团委完成所辖区域创建集体的网络创建工作并通过审核。

 

  五、其他

 

  网络宣传,为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抓紧建设青年文明号官方微信、微博、APP专题网站等”的要求,请各省级行业团委关注并向所辖区域行业从业青年推广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官方微信号“CICPA-Youth”,同时,可向行业青年官方微信推荐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及其他团建活动文稿、行业青年优秀文稿等。

 

  联系人:江医

 

  联系电话:010-88250031

 

  电子邮箱:jiangyi@cicpa.org.cn

 

  附件: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青文字[2015]2号)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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