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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注册会计师审计与会计培训班(第四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09日    浏览次数: 17 文字显示: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5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现将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承办的注册会计师审计与会计培训班(第四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新三板业务最新动向及申报中关注的问题;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产业革命与审计变革;管理会计理论与浙江省企业实践;中小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中案例与问题剖析;中医经络养生与职业病预防。

 

    二、培训对象

 

    省内执业注册会计师、业务助理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9月21日上午报到;9月21日下午至25日培训,详见附件《注册会计师审计与会计培训班(第四期)日程安排表》;    

 

    培训地点:杭州银江宾馆,杭州市庆春路65号(庆春路与建国北路交叉口),酒店总机0571-86766666,详细地址见附件二《杭州银江宾馆路线指引》。

 

    四、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食宿培训费1400元/人,报到时交款。

 

    五、注意事项

 

    (一)注册会计师网上报名方式及步骤。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请于9月18日前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icpa.org.cn),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会员版”,选择“注册会计师审计与会计培训班(第四期)”,进行网上报名,经省注协培训部确认后即完成网上报名。

 

    (二)业务助理人员报名方式。业务助理人员参加培训请于9月18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会务组报名确认。电话:0571-85800461,传真:0571-85800465,Email: liubijing@bdo.com.cn

 

    (三)本期培训班人数采取以“计划数为限、先报先确认;名额报满、自动截止”的原则进行确认。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务必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有组织、有计划、分批次地完成培训。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必须携带“注册会计师证书”听课考勤。为保证培训班组织有序,已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必须如期参加培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经省注协培训部同意。对未进行网上报名而自行前往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予安排当期培训。对冒名培训、报名而不参加培训、网上报名已经确认却随意更换他人的,经省注协查实后,取消学时确认,并在省注协网站上进行通报。

 

 

   (来源: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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