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简称两岸租税协议)终于尘埃落定。
25日,两岸两会领导人第11次会谈在福建省福州市举行,一直备受台湾工商界期待,涉及两岸商业人士尤其是广大台商切身利益的《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简称两岸租税协议)终于尘埃落定。
对于这份两岸历经长达6年的艰苦谈判,以及双方主管部门10多次的业务商谈,才最终签署的协议,两岸专家业者普遍认为,它将有助于提升台商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两岸相互直接投资,密切两岸经济关系,标志着两岸经济一体化又跨出重要一步。
台商期盼租税协议签署
“盼两岸租税协议签署已经盼了六年,这次终于真正上路了。”听说刚刚落幕的“陈林会(两岸两会领导人第11次会谈)”签署了两岸租税协议,在福州从事进出口食品行业的台商郑德汐显得十分兴奋,“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台湾竞争力已大不如前,大陆台商依然面临着双重课税问题,协议拖了这么久才签署,真的不能再等了。”
“两岸租税协议可以说是两岸制度性协商以来,产生过程最为波折的一项协议。”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朱磊对记者说,协议原定于2009年12月举行的两会第4次会谈中签署,台湾方面陆委会还针对协议赴台民意机构做了专案报告,但最终因“技术问题”未能签署。
从2009年到现在,两岸租税协议一拖就是6年,比服贸协议和争取在今年底前签署的货贸协议还困难,中间究竟有什么阻碍?
“主要是由于‘课税信息交换’和是否‘不溯及既往’问题。”朱磊说,两岸开放台商赴大陆投资之后,许多台商为了规避台当局对大陆投资上限及避税考虑,产生了不少“历史遗留问题”,一旦两岸交换课税信息,这些“问题”可能都会曝光。如果协议未明订“不溯及既往”,台商担心会被追税。“因此,‘不溯及既往’成为租税协议签署与否的关键。”
据记者了解,此次协议中订定了严格的信息交换“四不原则”,即“不溯及既往”、“不作刑事案件使用”、“不作税务外用途”以及“不是具体个案不提供”等。
“两岸签署租税协议其实是要减税、降税,而不是查税。”台湾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段士良表示,大陆目前已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租税协议,这些地方的厂商在大陆具有税收上的优势,而台商则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协议生效后,台商在大陆有机会享有合理的较低税收待遇,将大大提升台商的竞争力,协助企业跨境投资。”段士良表示,若不签署租税协议,恐怕台湾和台商都会面临更大的危机。
给台企和个人带来切实好处
“签署两岸租税协议,不仅能增加台商企业的竞争力,也可减轻台商个人和台籍员工的税收负担。”台北市商业会理事长王应杰表示,协议生效后,台商和台籍员工将不会再遭到两岸重复课税,“这对他们来说是严重负担,不合理的制度会导致很多台商把资金转移到别的地方去。”
“签署租税协议既解决了台商双重课税问题,又让台商在大陆获取的服务费、股利所得、权利金等所得,享受优惠税率。”郑德汐向记者举例介绍,假如台商的大陆公司制造成本为50元(新台币,下同),他以80元售价移转到台湾,台湾再以160元销售给海外客户,那么,他的大陆公司获利润30元,台湾公司获利润80元。但是,大陆税务部门认为台商的大陆公司利润有50元,因而以50元作为利润调整并课税;由此,台商的大陆公司就调整课税差异20元,但是,台湾税务部门却不会相对调减课税,这就导致其中20元在两岸重复课税。“通过租税协议的保护,台商可以避免同一笔所得被两岸重复课税。”
据了解,协议签署后,台商在大陆处分股权的收益,大陆部分课税将由现行的10%降为零。另外,台资企业在大陆取得的股息、利息、权利金,大陆方面扣缴率上限也可望由现行的10%下调至5%。
据台湾方面估算,租税协议生效后,每年可为台商减负39亿元,并使台湾税收净增超过80亿元。
“协议对大陆台籍员工的影响也非常直接。”朱磊表示,目前台湾公司在大陆普遍采取薪资“两制”,即在大陆拿基本工资,其他在台湾领取。但这样,台籍员工每月均需在两岸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协议生效后,明订台籍员工在大陆服务连续12个月内结束或累计183天以下,可免缴大陆所得税,只需在台湾缴税,既减轻了个人税负也减少了公司财务负担。”
郑德汐则给记者算了另一笔账,例如受雇于台湾公司的陈某,被派至大陆公司工作180天,分别由台湾公司给付薪资100万元、大陆公司给付薪资20万元。协议生效前,陈某需在台湾缴12万元,在大陆需缴14万元,共计26万元;协议生效后,他只需在台湾缴纳12万元即可,总税负减轻14万元。“协议让企业和个人都获得切实的好处,堪称是普惠性的新政。”
台湾方面陆委会最新民调则显示,有54.2%的受访民众支持两岸签署租税协议。
有助于吸引更多资金赴台投资
“两岸租税协议签署不仅解决了重复课税问题,降低纳税成本,还可通过信息交换、构建租税公平环境,优化台湾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资金赴台投资。”台湾淡江大学财务金融学系教授李沃墙表示,协议生效后将为两岸投资带来新契机。
“租税协议的签署与否已成为评估投资环境是否完善的一个重要指标。”李沃墙表示,大陆与日本、韩国等地均签有租税协议,在其他投资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两岸没有签署租税协议,陆资赴台投资的税收负担将高于投资其他地方,那么台湾对陆资而言就很难有吸引力。“两岸经贸往来日益频繁,相互投资金额越来越大,却没有租税协议做保障,令人不可思议。大陆企业在台湾投资也想要减轻投资风险,而两岸租税协议提供免税或优惠扣缴率,并优先于台湾税收法规,所以签署协议使大陆投资者免受台湾税收修正干扰,降低风险,也让两岸投资壁垒和障碍进一步降低,为两岸经贸交流带来更透明、公平的环境。”
“两岸签署租税协议,提高台湾投资环境竞争力,可带动关联产业发展并创造就业机会,对于台湾总体经济发展有正面效益。”段士良则表示,台湾在准备加入区域经济的同时,更应注重政策及租税法规的透明度,从这个角度来观察,两岸租税协议具有实现税赋更加合理化等好处,可望带进更多的资金赴台投资,同时,也可凭借税收制度更加完备,吸引外资赴台设点,再进入大陆市场。
据了解,两岸租税协议允许已经在台设立子(分)公司的外资,可以准用相关规定,直接进入大陆市场。对于新增外资,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也能适用两岸租税协议。
“虽然两岸租税协议将使两岸企业和员工获得优惠与便利,但其生效和执行才是问题的关键。”朱磊表示,协议只有尽快生效,并能够真正执行和落实才能给两岸民众带来真实的好处。“鉴于服贸协议在台生效遭遇挫折,为避免两岸租税协议在台湾民意机构审议中重蹈覆辙,希望台当局能够齐心协力推动协议生效与落实,使协议的预期效益尽快转化为现实成果。”
另外,朱磊也表示,在落实过程中,两岸税务主管部门如何合理区分台资企业在两岸布局分工的利润,包括功能分配、风险分摊与资产共享的区分及判断机制,还需要两岸具体讨论与协商。
(来源: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