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我们发现在其推出的前十年间,百家榜的评价制度经历了三阶段的变革,评价指标的走向是从简单、多元,再到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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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讯:年复一年,各种评比榜单眼花缭乱。定性也好,定量也罢,最后无外乎是要有理有据的给排名个说法。当然,榜单越多,社会各界“看榜”的经验也越丰富,从以往单纯的关注榜单的排序、位置与分项数字,开始走向了对其背后排名逻辑规则的探寻。
在一点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称“中注协”)公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下称“百家榜”)因应了这种趋势,不断就做出更科学和更说服力的排名进行着修订努力。但是,也因为“太科学”,所以复杂评价体系下的苦心往往很难轻易为人所知;有些论者却大可以装着很懂并有趣的样子,简单粗暴的给贴上一个“然并卵”的标签,不能不说是种遗憾。
指标演进
从2003年中注协第一次推出百家榜,到今年已经走过了13个年头。回顾历史,我们发现在其推出的前十年间,百家榜的评价制度经历了三阶段的变革,评价指标的走向是从简单、多元,再到综合。
2011年,是第三阶段的奠基之年。中注协在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下称“评价办法”)作出了修订完善,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评价由原来的5项评价指标扩展为涵盖15个方面、包含365个子项的具体指标。在进行这一系列改革完善的时候,中注协秘书长陈毓圭就指出:“前百家排名更加体现在做强做大的要求,不再仅仅考虑收入情况进行排名,甚至收入指标在整个排名当中的系数越来越低,这样才能把行业更好的引导到科学发展、诚信发展、讲求质量的发展,更加控制好风险的发展这样一个方向上来”,这段榜单发布时的总结,并非只是一个外交辞令。我们看到,在之后年度的指标修订中,每一次的变革,都回应了当年的这一表态。
2014年,中注协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会协[2014]22号),重新修订了综合指标评价体系,遵循国际惯例、结合实际需要,重新调整百家信息公布内容,增加惩戒处罚扣分年度,细化规定惩戒处罚种类,提高扣分分值,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改进后的事务所综合评价表,全部指标分为综合评价指标和参考指标两大类,共200项。
再度大修
2015年7月1日,中注协再次发布会协[2015]42号“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打开“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填表说明”,我们就会发现,这实在是一项相当复杂的填列工作。在长达15页的表格中,虽然相当一部分内容显示可以“由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但填列大量数据,撰写工作底稿和附加相关原始凭证仍然是一项颇为耗神的工作。在这一点上,中注协的严谨认真绝对值得肯定。而今年除了对对第一、五、七、八、九、十二和第十五条进行了文字性修订外,最大的看点必然是对排名得分的计算方式的调整,也即第十三条的大修(具体修订对比见附表)。
从统计学上来说,在多指标评价体系中,由于各评价指标的性质不同,通常具有不同的量纲和数量级。当各指标间的水平相差很大时,如果直接用原始指标值进行分析,就会突出数值较高的指标在综合分析中的作用,相对削弱数值水平较低指标的作用。因此,为了保证结果的可靠性,需要对原始指标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中注协这次修订的出发点也是如此,即回应了行业内外关于“按目前的评分办法,收入指标占比权重过大,其他指标相对弱化,这种情况在排名靠前的事务所中尤为突出”的意见。
因此,中注协组织数据统计分析领域专家对计算过程进行了专题研究,认为造成以上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按目前评分方法计算,业务收入数值跨度大、数据分布偏态、得分级差大,收入在排名得分中具有压倒性的决定作用而综合评价其他指标体现不充分。按照原来的权重,事务所本身的收入,以及事务所统一经营的其他执业机构业务收入折合分数占比分别为47%和3%,综合评价指标占比为50%。修订之后,统一经营的其他职业机构的收入折成5%纳入收入总数作为基数。而在数据加工时,专家们则找到了对收入进行标准化的工具——自然对数。这一处理方式的优点在于,经过这种标准化处理的调整后收入指标得分,既不会影响得分排名,又会让它在大数区间对于数字大小变化极度不敏感。简而言之,就是使收入较高的事务所评分不至于太高,而收入低的评分不至于太低。事务所之间因为收入而体现的差距被压缩到了在统计学意义上相对合理的范围。
应该说,中注协的一番苦心真的是希望能推动中国的事务所能够从追求量变升级为追求质变,而并非只为了降低收入影响力,加速本土所在榜单上的追赶速度。因为从排名结果看,这种改进评分方式得益最大的是四大之一的安永,在今年的榜单上,排在第四位的瑞华收入比安永高8%。如果按照修订前的方法计算,瑞华应该比安永得分高80分左右,但计算方法修订后实际只高了15分,最终因为瑞华被扣分而被安永超越。当然,优势被削弱比较明显的也是四大中位居第一的普华永道,其收入比第二高出近19%的优势被标准化后被极大压缩。
如果大家对这样的计算方式还是一头雾水,那么我们可以联想一个简单也常见的例子,即我国部分省份在高考时实施的标准分方案,这些省份的考生的最终得分会取决于他们各科考试的原始分在总的考试群体中的相应位次,并进行标准化。而中注协对各事务所业务收入的处理,虽然所用统计工具不一样,但思路也有类似之处。
能力边界
因为会计服务业的发展越来越快,不同类型公司的此消彼长,业内的合并、收购、分立也越加频繁,所以每年的排行榜单不但会成为业内人士瞩目的焦点,也是业外人士了解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重要指标和窗口。因此,从一次次的修订中,我们也可以体会到中注协希望百家榜能够成为引领行业发展方向,全面提高行业素质的风向标。
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即便是最好的初心,也要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任何一种排名所提供的可提供的可比信息,都是用来并增进对行业的了解的。它只能是一种,但不能是唯一一种用来评价事务所的观点与方式。如果希望做到照顾方方面面,那么只能让自己的体系越来越复杂,难以被解读和认知。
作为行业信息的拥有者和权威收集者,中注协可以确立自己的打分方式与价值体系。但未来,可能也要致力于为受众提供关于排名的全部信息,使外界清楚地了解排名的过程,让其可以自由选择排名的呈现方式。这样,排名的使用者也可以更好地理解机构或专业排名的指标。
关于给予事务所业务收入指标的权重究竟多少以及如何处理才是最合适的?一向众说纷纭。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的榜单中,我们看到他们也会搜集各种各样关于人员、规模、增长率等方面的信息,但对于大多数榜单来说,最终决定排名的,还是收入规模这一项单一指标。当然,在用于不同角度的考察时,他们也在不断的调试指标的合适性,比如考虑增长潜力排名的时候,美国的会计公司百强榜就再度将收入与增长率两个指标纳入进行了考量。
总的来说,期望一份榜单、一个评价指标能解决所有问题,覆盖所有角度并不现实,特别是要把各种各样的指标汇总到一个系数下。有的评论者就希望可以纳入员工收入增长率,或是单位小时员工收入指标来衡量事务所的增长能力、经济成果的员工分享力。但这类个性化的要求往往不是一个榜单,而是需要通过专题性研究来尝试解决的。
在我国,排榜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被排者,往往会因为各种各样“打榜”的冲动,来利用规则和数据,以至于很多的榜单都有了“人为努力”而非自然呈现的痕迹。所以,榜单的发布者也在不断研究,究竟怎样才能更加合理的反映事务所的质量。而每一次的修榜,也都是一次观念的调试,可能即便付出了千般努力,也很难得到完美的结果。而所谓的完美,可能也并不存在,但这一次次的修榜则一定是“成功不必在我,而功力必不唐捐”。历史记录的从来都是过程,而百家榜本身,就是反映我国会计专业服务机构评价观念变迁的组成部分。不舍跬步,终会收获更多认可。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