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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转发中税协《关于选拔2015年注册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的函

发布时间: 2015年05月13日    浏览次数: 16 文字显示: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培养和造就一支在注税行业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中税协决定启动2015年注税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工作。现将中税协《关于选拔2015年注册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5]0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税务师事务所收到《通知》后,应积极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提交申报材料。


     二、请参加选拔对象的人员于5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邮寄至省税协秘书处。


     三、2014年已参加高端人才培养的学员,增加一年培养期,计划于2015年7月1日—11日在扬州基地集中培训10天,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2014年选拔中未进入培养对象的申请人员需重新提交材料。
 

     所有申报人员应如实填报申报表,税务师事务所对填报内容与原始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


    省税协联系人:徐红斌

 

  联系电话:0571-85828661
  

 

  ( 来源: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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