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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5年继续教育面授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29日    浏览次数: 16 文字显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以及2015年中税协对注税行业能力建设的要求,中税协教育培训部制定了2015年继续教育面授培训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事项


     为充分发挥中税协培训资源的效益,更加合理有效公平地分配中税协培训资源,中税协2015年将组织两次报名。


     1.预报名。请各税务师事务所把参训意向上报本地区税协,地方税协统计汇总后于5月7日前报中税协教育培训部。中税协依据各地执业注册税务师规模及预报名情况,分配培训班名额。


     2.正式报名。中税协每期培训班正式通知下发后,各地方税协须根据培训班分配名额,审核正式报名的会员,并通知其按要求参加中税协培训班。


     二、培训计划


     2015年度培训计划,包括扬州基地培训计划、西部基地培训计划和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培训计划。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其它事项


     应广大学员的要求和建议,中税协将在3个培训基地各举办2期计划外培训班(自费)。培训班内容、招生要求和收费标准详见《2015年继续教育面授培训计划说明》。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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