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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清理整合涉企税费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13日    浏览次数: 29 文字显示: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总是备受瞩目。作为各个领域的“代言人”,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大多与自己所在领域相关。税收由于相对专业,每年专门涉及的议案并不多,提交人多数来自系统内。但是,有一位人大代表,没有任何税收背景,却连续三届提交税收议案,他就是广东省汕尾市政协副主席、陆丰县物资总公司副总经理李秉记。今年,他又带来了两项涉税议案。

 

  李秉记告诉记者,他的第一个建议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在李秉记看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税收法律体系,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的公信力,使税务机关的征管过程更具法律依据。3月4日,全国人大发言人傅莹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表示,要力争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于上述时间表,李秉记认为,在落实过程中应该有先有后,“让涉及民生的税种,率先回归人大”。对于将要开征的新税种,如果涉及民生,他建议也应该尽快通过人大进行审议。

 

  没有任何的税收背景,为何连续多年关注税收?李秉记的回答是,“我原来读过金融,金融财税不分家。”据他介绍,他2003年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2004年开始在“两会”上谈税收。他的建议,有的已经获得采纳并推广至全国,如2004年提出的“阳光财政”;有的已经提上议程或稳步推进,如月销售额3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免征营业税;有的还没有结果,但他表示会持续跟进。

 

  今年,李秉记最重要的建议就是全面清理整合现有涉企税费。议案中,他建议,对属于合理征收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该通过全国人大转化为税;对于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该坚决取消。“把费进行整合,该收的收,该废的废”。

 

  在李秉记看来,过多的行政收费已经影响到公民依法纳税的积极性。“很多纳税人都在抱怨税太重,实际上并不是税负太重,而是收费太多。”李秉记认为,社会上这种声音太多,不仅不利于税务机关履行征管责任,长此以往,也会影响到国家的公信力。

 

  谈到清费立税的时机,李秉记认为,目前正当时。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依法治国正是清费立税的有利条件。“我们只听过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没听过依法收费是公民的义务。对过多过滥的收费项目应全面清理。”

 

  除了上述两项议案,李秉记建议,地方税费应该统一定税,统一标准。对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的差异,他主张,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在税收优惠方面,他建议,应该在顶层设计上进行,“要动大的手术,不要修修补补。今天减这个,明天优惠那个的减免方式并不利于税务机关征管,也会让很多企业很难搞懂。”

 

  作为企业家,李秉记会经常跟税务机关打交道。谈及近几年税务机关的变化,他深有体会:“这几年,税务机关最大的变化是‘从权到责’的变化。原来,税务机关关注有多少权力,现在关注有多少责任。”李秉记告诉记者,过去,相关体制不完善,税务机关权力很大,无论是管理还是服务都是“我说的算”。现在,税务部门更多地强调责任,“怎么为企业服务,怎么培养税源”。

 

  最后,李秉记强调,目前国内的税收宣传还远远不够,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没有建立起来,应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国民依法纳税的意识。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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