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会行团[2015]1号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团组织),各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
为引导带领广大行业青年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领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和青年工作提出的一系列要求,按照共青团中央的部署和《“岗位践行价值观 青春建功中国梦”寻找“最美青工”(第二季)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决定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寻找“最美青工”(第二季)活动,产生10 名注册会计师行业“最美青工”,并作为全国“最美青工”候选人向共青团中央推荐,参加全国“最美青工”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岗位践行价值观 青春建功中国梦——寻找注册会计师行业“最美青工”。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3月。
三、参与对象
35周岁以下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2013年全国“最美青工”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最美青工”当选者不再重复参选)。
四、推荐标准
1、“最美青工”应坚守职业道德,具备娴熟的职业技能,在岗位中钻研业务、苦练技能;应具有高度的职业精神,是爱岗敬业、创新创优、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的青年典范。
2、“最美青工”应具备执着的职业梦想,是勤奋劳动、艰苦奋斗、在执业一线中建功立业的追梦青年。
3、“最美青工”应是在行业各级各类岗位能手比赛、领军人才选拔、技能竞赛、创新创效等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行业青年。
4、执业注册会计师、重大项目业务骨干等优先考虑。
五、产生办法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团组织)要在本地区广泛、深入挖掘和发现“最美青工”,原则上各市行业团组织推荐候选人员最多不超过1名,省注会行业团委根据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团组织)的推荐情况,结合推荐标准,优中取优,产生1名候选人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最美青工”的评比。
六、工作要求
请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团组织)在2月28日前将“最美青工”候选人名单、个人事迹(包括参与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详细材料等)、照片(工作照和生活照)、团组织(包括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和市级注会行业团组织)点评语等材料(含电子版、纸质材料)发送至省注会行业团委。
七、其他
除了由省注会行业团委推荐外,也可直接参与共青团中央组织的“最美青工”全国海选活动。广大行业青年可以用手机、DV等媒体终端记录自己和他人的岗位经历、奋斗点滴、成长感悟(具体形式可以为文字+图片,文字+微视频,文字+图片+微视频等)发送至共青团中央“最美青工”官方微信账号或活动组委会邮箱,直接参与全国海选。共青团中央将对所有社会化推荐的优秀青工进行真实性核实,每天通过“最美青工”官方微信账号对社会化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展播,并发起微信手机投票,最终得票数量排名前100的被推选人将直接作为全国“最美青工”候选人纳入全国网络“点赞”人气榜。
省注会行业团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晶,联系电话:0571-85179561
邮箱:zhoujing@zicpa.org.cn
全国“最美青工”官方网站:http://edu.qq.com/zmqg
官方微信:最美青工 二维码
官方邮箱:zmqg@vip.qq.com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