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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圆满结束(图文)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18日    浏览次数: 21 文字显示:    

  

    2014年12月3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和中税协共同举办的第四届“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活动在杂志社举行了抽奖仪式。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中国税务报社社长郭晓林,中税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副会长权芳楼参加仪式并讲话。郭晓林、李林军、权芳楼分别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了个人奖52名,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胜奖20名。同时还评选出了10名组织奖(名单附后)。杂志社总编辑佘家金主持抽奖仪式。

 


     本次大赛从4月1日正式启动,至5月30日截止,贯穿第23个税收宣传月。大赛共收到答卷42386份,已达会刊8.5万发行量的49.9%,其中全部正确的答卷4845份。本次大赛得到了各地税协和税务机关大力支持,尤其是吸引了部分行业外人士积极参与答题,加大了税法宣传力度,扩大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社会影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这次大赛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优化出题流程,提高题目质量


     税务专家设计题目。本次知识竞赛依据总局和中税协领导指示,加大了税收知识部分的题量,由上一届的30题增加为40题,占到总题量的80%,参考题目是聘请资深注册税务师参考实际工作的案例,结合最新的税收政策,经过归纳总结做出的,备选题目共有147题,其中税收知识132题,注税知识15题,大赛组委会从中筛选出50题作为参赛试题。

 
     总局各司严把质量关。为了提高题目质量,大赛组委会将试题报送总局办公厅后,由办公厅将试题拆分送各相关司审核。竞赛试题引起了总局各司的高度重视,政策法规司、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等不仅认真仔细地审核每一道题目,还结合总局下一步的税收工作和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对部分题目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大赛组委会按照各司意见对题目进行了调整修改,完善了题目设置。今年参赛人员普遍反映,这次竞赛的题目质量很高,不仅增长了税收知识,而且开阔了视野。


     各地积极组织答题


     各地税协、税务机关看到本届的活动启示后,就开始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答题。其中广东、福建等税协还专门下发通知,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所执业注册税务师和从业人员参加答题。河南省税协在内刊《河南注册税务师》上转载了本届大赛的试题。本届大赛收到答卷中,由各地组织的纸质答卷为39557份,相比第三届33790份,增长17%,再创新高。


     同时,税务机关是税法宣传的中坚力量,历届竞赛都离不开税务部门的参与。这次竞赛活动启示公布后,税务机关及时响应,尤其是重庆、江西、云南等地税务部门,积极组织税务干部参与知识竞赛答题。重庆市国、地税局机关处室及各直属单位、区县局踊跃参赛,无一缺赛。重庆税协共组织了9122份答卷,占全部答卷总数21.5%,名列全国第一。
 

     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


     各地税协和各税务师事务所还广开思路,组织企事业单位参加本次大赛。中汇(宁波)税务师事务所组织本所客户,工商银行江东支行、海军37956部队后勤部、东方航空公司宁波分公司等单位参加了本次大赛,在企业中进一步扩大了影响。


     在抽奖仪式上,郭晓林指出,“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已经举办了四届,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已经形成了品牌效应。事实证明,知识竞赛是税收宣传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我们对于已有的宣传阵地,应该继续巩固;对于还没有占领的宣传阵地,应该不断开拓,现在总局也在尝试用新方法、新方式宣传税收,比如今年举办了全国大学生税收辩论赛等活动。明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知识竞赛的宣传工作,多利用网络资源,扩大知识竞赛的影响。


     李林军首先祝贺知识竞赛圆满成功,同时,感谢总局办公厅对本次大赛的支持。他要求在明年的知识竞赛中,应该继续扩大影响,大胆创新。一是内容上创新。可以进一步加大税法的宣传力度,如所得税申报表改革等都是和注册税务师息息相关的,可以结合我国税制改革方向,继续加大税收知识题的比重。此外,注税行业改革也进入了深水区,应该结合注税行业改革的方向,继续加强注税知识题。二是形式上的创新。应该运用新技术、新渠道、新手段加强宣传,利用好协会网站,创新机制,争取社会人士的参与。三是组织上创新。应该积极争取注册税务师的客户参加知识竞赛,不断扩大注税行业的社会影响。

 

   (来源:《注册税务师》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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