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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调整后的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03日    浏览次数: 26 文字显示:    

 
 
 
     问: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调整后的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来源: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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