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提升注册税务师行业职业道德水平,促进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依法执业,诚信经营,提高行业社会公信力,中税协制定了《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并经五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
(来源: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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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10日 浏览次数: 16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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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提升注册税务师行业职业道德水平,促进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依法执业,诚信经营,提高行业社会公信力,中税协制定了《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并经五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
(来源: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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