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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进行了公益性捐赠,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01日    浏览次数: 18 文字显示:    

 

 
 
     问: 我企业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进行了公益性捐赠,可以要求电信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 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规定,电信企业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机构接受捐款提供服务,如果捐款人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照捐款人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来源: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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