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4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4]21号)和中评协《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006]98号)、《2014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中评协[2014]55号)等规定,省评协决定开展全省2014年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同时,结合行业历年检查情况及2014年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现场检查预计在9月2日开始,检查外勤时间大约需要15天。各被检查单位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重点考虑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的评估业务及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根据检查对象的具体情况,也可以检查以前年度或2014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三、专项检查内容。根据《2014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中评协[2014]55号)的要求,2014年还将就以下内容进行专项检查: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情况,评估费用收取情况,评估机构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等。
四、各相关评估机构应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按要求提供检查所需的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附件:全省资产评估行业2014年执业质量检查名单
(来源: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