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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2—2014年度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年08月22日    浏览次数: 26 文字显示:    

 

 
  各县(市)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市直属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为展示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良好形象及其在发展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事务所党组织和广大党务工作者、党员和支持党建工作非党合伙人积极性,增强行业党建工作活力,推动行业党建工作和行业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的要求,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决定开展2012—2014年度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为认真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和范围


  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3个,评选范围为我市所属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含联合党支部)。


  优秀个人14名,其中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评选范围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或会计师事务所专职党务工作者及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优秀共产党员9名,评选范围是组织关系在行业内并在事务所执业的中共正式党员;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1名,评选范围是支持党建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中的非中共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向事务所专职党务工作者倾斜,优秀共产党员要向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一线党员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一般不交叉。


  二、基本条件


  本次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的评选表彰参考行业党组织考核评价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依据申报的主要事迹等综合评定。要求如下:


  (一)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1、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深入开展以凝聚群众、激发活力、促进发展为主题的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组织服务作用。


  2、服务功能强化。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凝聚群众、激发活力、促进发展搞好服务,认真开展行业主题年活动,引领事务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3、注重骨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双培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和培训工作,注重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推动党员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思想“播种机”、执业“领头羊”、发展“火车头”。


  4、组织体系健全。党组织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隶属关系顺畅,探索通过网络开展党建活动,拓宽党建工作网络阵地。


  5、服务载体健全。事务所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践诺活动等载体,推动事务所业务平稳较快发展,执业质量较高,诚信和谐文化氛围浓厚。


  6、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中央保持一致,严格落实上级党组织相关精神。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开展好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务实高效,组织好党建活动,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增强党组织活力。


  3、创新意识强,善于总结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善于解决行业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围绕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推动行业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开展行业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思路新、方法好,表现突出,成效明显。


  4、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三)优秀共产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行业重大活动和行业主题年活动。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敬业尽责,发挥排头兵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主动联系职工、客户,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4、带头弘扬正气。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塑诚信,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做斗争。


  6、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四)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实守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和工、青、妇群众组织建设,积极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与活动场所保障。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等。


  三、推荐所需资料


  1.推荐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的,填写《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登记表》(附件1),附1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
 

  2.推荐优秀个人。优秀个人通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产生。由个人填写《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附件2)、《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附件3)、《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登记表》(附件4),并附8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


  上述资料请于2014年9月8日前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办。


  四、有关要求


  评选表彰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县(市)区注会行业党组织和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通知有关精神,制定具体推荐和评选表彰办法,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


  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同行以及客户的意见。各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推荐工作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检验。要把推荐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生动局面。


  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办联系人:徐燕


  联系电话:0574—87188411, 邮箱:xyanchina@163.com
 

 

   (来源: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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