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 首页 > 行业要闻

关于开展2012-2014年度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年08月20日    浏览次数: 31 文字显示:    

 

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为展示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良好形象及其在发展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事务所党组织和广大党务工作者、党员和支持党建工作非党合伙人积极性,增强行业党建工作活力,推动行业党建工作和行业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的要求,决定开展2012—2014年度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和评选范围

 

    先进行业党组织,共3个,评选范围是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

 

    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共20个,评选范围是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含联合党支部)。

 

    优秀个人,共110名,其中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评选范围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或会计师事务所专职党务工作者及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优秀共产党员共70名,评选范围是组织关系在行业内并在事务所执业的中共正式党员;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共10名,评选范围是支持党建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中的非中共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向事务所专职党务工作者倾斜,优秀共产党员要向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一线党员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一般不交叉。

 

    二、基本条件

 

    本次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的评选表彰参考行业党组织考核评价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依据申报的主要事迹等综合评定。要求如下:

 

    (一)先进行业党组织

 

    1、自身建设好。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健全团结,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组织书记领导有力;根据实际需要设有相应工作机构,配有必要工作人员;各项管理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明确成文的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且执行较好。

 

    2、强化基层好。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在行业动态全覆盖,动态保持事务所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员组织关系双理顺,发展党员力度大、措施实,行业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建带群建成效明显。

 

    3、开展活动好。适时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推进会等形式,组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方式,广泛深入持续有效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注重典型引路、加强宣传引导,能够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自主开展特色鲜明的活动。

 

    4、发挥作用好。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结合;结合2012年行业网络建设年、2013年诚信文化建设年和2014年人才队伍建设年主题活动,围绕信息化建设、诚信文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党建业务相结合重点领域开展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网络党建阵地建设;在破解行业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难、发挥作用难”问题上形成好做法,取得好经验。

 

    5、落实责任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的有关决策部署;行业党建工作目标计划措施到位;积极开展事务所党务工作者和党员教育培训,较好地组织人员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举办的行业党校班、党务工作者培训班、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等各项培训、会议活动,人员参训率(参会率)高;及时上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其他各项资料信息,被采用率高。

 

    (二)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1、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深入开展以凝聚群众、激发活力、促进发展为主题的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组织服务作用。

 

    2、服务功能强化。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凝聚群众、激发活力、促进发展搞好服务,认真开展行业主题年活动,引领事务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3、注重骨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双培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和培训工作,注重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推动党员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思想“播种机”、执业“领头羊”、发展“火车头”。

 

    4、组织体系健全。党组织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隶属关系顺畅,探索通过网络开展党建活动,拓宽党建工作网络阵地。

 

    5、服务载体健全。事务所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践诺活动等载体,推动事务所业务平稳较快发展,执业质量较高,诚信和谐文化氛围浓厚。

 

    6、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中央保持一致,严格落实上级党组织相关精神。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开展好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务实高效,组织好党建活动,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增强党组织活力。

 

    3、创新意识强,善于总结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善于解决行业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围绕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推动行业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开展行业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思路新、方法好,表现突出,成效明显。

 

    4、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四)优秀共产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行业重大活动和行业主题年活动。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敬业尽责,发挥排头兵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主动联系职工、客户,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4、带头弘扬正气。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塑诚信,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做斗争。

 

    6、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五)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实守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和工、青、妇群众组织建设,积极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与活动场所保障。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等。

 

    三、评选表彰程序

 

    (一)评选方法

 

    1、先进行业党组织。由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自行申报,填写《先进行业党组织登记表》(附件2)加盖党组织公章,并附2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于2014年9月15日前上报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2、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认真对照规定条件,填写《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登记表》(附件3)加盖党组织公章,并附1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报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

 

    3、优秀个人。通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产生,由个人填写《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附件4)、《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附件5)、《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登记表》(附件6),并附8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报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要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单位员工及客户的意见,并召开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推荐材料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

 

    (二)确定表彰名单

 

    1、各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对各会计师事务所的申报材料和事迹进行审核,召开市注会行业党委会议进行审议,于2014年9月15日前将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和优秀个人的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报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并按分配名额提交候选名单。

 

    2、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对评选对象进行审核评议,提出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和优秀个人拟表彰名单,并通过省注协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四、有关要求

 

    评选表彰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市注会行业党组织和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通知有关精神,制定具体推荐和评选表彰办法。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所推荐的评选对象或表彰对象要注意地区分布,并兼顾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结构。曾获表彰的先进行业党组织、先进事务所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可继续申报,参加本次评选表彰活动。

 

    各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同行以及客户的意见。各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推荐工作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检验。要把推荐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生动局面。

 

    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马英

 

    联系电话:0571—85179561, 传真:0571—85179561

 

    邮箱:zxdb@zicpa.org.cn

 

 

    附件:1.浙江省2012—2014年度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和优秀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2-2014年度先进行业党组织(申报)推荐表

 

          3.2012-2014年度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推荐表

 

          4.2012-2014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5.2012-2014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6.2012-2014年度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登记表

 

   (来源:中共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



【打印】 【关闭】
上篇: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两新”工委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通知
下篇:关于调整补发会员证工本费收取方式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