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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的政策性搬迁收入是否应纳税?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15日    浏览次数: 27 文字显示:    

 
 
     问:我企业收到的政策性搬迁收入是否应纳税?

 

     答: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业的搬迁所得。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搬迁完成年度,企业应进行搬迁清算,计算搬迁所得:(一)从搬迁开始,5年内(包括搬迁当年度)任何一年完成搬迁的。(二)从搬迁开始,搬迁时间满5年(包括搬迁当年度)的年度。  

 

 

   (来源: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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