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 首页 > 纳税咨询

从农户手中收购茶叶后进行分类、包装再销售,取得的收入是否属于免税的农产品初加工收入?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10日    浏览次数: 18 文字显示:    

 
 
  
    问:从农户手中收购茶叶后进行分类、包装再销售,取得的收入是否属于免税的农产品初加工收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五条第四项规定,企业对外购茶叶进行筛选、分装、包装后进行销售的所得,不享受农产品初加工的优惠政策。

 

 

   (来源: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打印】 【关闭】
上篇:2013年是否分支机构也需要参加汇算清缴了?该如何进行年度申报?
下篇:运输公司赔偿运输受损货物,增值税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