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 首页 > 财税视点

央属转制文化企业再增19家可享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09日    浏览次数: 34 文字显示:    

 

  《中国建材报》社等19家中央所属文化企业已被认定为转制文化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4号)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的起始时间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下发红旗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等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1]3号)的规定执行。

 

  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


  《中国建材报》社


  《中国纺织报》社


  《中国服饰报》社


  《中国县域经济报》社


  《中国花卉报》社
 

  《证券日报》社
 

  《中国企业家》杂志社


  《中国经济信息》杂志社


  《中国书画》杂志社


  《农村金融时报》社


  《装修装饰天地》杂志社


  《经济》杂志社


   文化艺术出版社


   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群众出版社


   啄木鸟杂志社


   光明网传媒有限公司


   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有限公司

 

   (来源:财会网)

 



【打印】 【关闭】
上篇:税收专项检查:房地产业连续12年被重点核查
下篇:税制改革令电信行业巨头利润大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