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正在召开的第十二届二次政协会议上,来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张连起委员一共提交了6个提案。
视野讯 正在召开的第十二届二次政协会议上,来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张连起委员一共提交了6个提案。提案的主题除了“关于注册会计师服务采购招标改革”外,还涉及到了环境费、证券市场会计审计监管、小微企业纳税优惠、政府财务报告等。
在《关于推进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招投标改革的提案》中,张连起委员指出目前存在的四个问题:
一、采购部门对购买专业服务认识不到位,仍沿用购买一般货物的“价格最低”思路。
二、专业服务招投标相关管理规范存在不足。
三、政府购买专业服务方式单一,普遍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助长了“围标”“拦标”“陪标”以及低价竞争的机会主义行为。
四、招投标严重影响专业服务质量和行业发展。
就此问题,张连起委员的提案提出了深化招标改革,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良性发展的思路。
具体包括:
一是对购买专业服务重新定位,强化对专业服务价值和特点的认识。
二是完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管理规范,降低价格因素对购买专业服务的影响。建议对《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文进行修订,推动相关政府和招标单位执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财会[2006]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
三是鼓励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更合理的购买方式。
四是构建招标投诉受理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透明披露应对恶性竞争。
另据新华社报道,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共提出提案5884件,经审查立案5403件。
附:财会人群相关的5项提案全文
提案一:
关于加快实施排污费改税、倒逼生态环境治理的提案
在我国,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确立了排污费征收制度。到目前为止,己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排污收费法规体系,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和地方行政规章等,制定了污水、废气、废渣、噪声、放射性等5大类113种排污收费标准。这种通过提高污染成本以少污染的财政管理理念,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也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随着近年来我国生态破坏的巨大压力,排污费改税的呼声越发强烈。
我国排污费以费的形式出现的问题,一是排污收费制度形式上是一种行政收费,但却是具有行政收费外壳的一种“准税收”,表现形式与实质内容的不相吻合,使排污收费制度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偏重筹资和排污末端治理,忽视诱导机制的运用。三是征收程序不规范,存在“寻租”空间。四是征管法规强制性不足无法有效震慑违法行为。五是环保部门执法力度不足,难以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六是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造成排污费征收不到位。
为此建议,加快排污费改税的推进力度和速度,尽快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取缔排污费、征收环保税的财政改革,建立环境保护的强制性财政支出,并形成跨地区联防联控机制。
首先,制定完善相关立法。根据环境税的性质,考虑到对环境的治理既需要中央统筹安排,又依靠地方资金投入,所以该税可为共享税,由中央政府统一立法。此外,由于环境税征管涉及诸多环保技术和标准问题,因而必须同时发挥税收机关和环保部门的作用,环保部门负责定期测量排污量,税务机关具体负责税款的征收,两者的联系与协调办法应有相应的立法规定。
其次,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制度。通过费改税,将税收统一上缴中央财政,再由其统筹分配,科学管理,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以专款专用的方式反哺地方,用以防治大气、水污染等开支,并用公开化、透明化的方式,监管资金的用途与绩效。
第三,建立跨地区的联防联控机制。由于污染的流动性、跨区域性的特点,使得治理环境问题时更需要符合客观规律,即除了从本地污染源头上查处、防治外,更应该建立跨地区的联防联控机制,如京津冀、长江三角区、珠江三角区等,通过动态监测、动态治理,让环境污染防治更有成效,更符合科学规律。
提案二:
关于尽快成立证券市场改革会计审计组的提案
近年来,证券市场发生的一系列上市公司造假丑闻,背后都与相关公司治理层、管理层设计操纵的财务会计舞弊案有关。
首次发行股票的公司(IPO)由证监会设立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生杀大权揽在证监会怀里,一方面容易丧失公平中立的市场功能,另一方面也让证监会白白背上了信用黑锅。公司IPO在发审委“过堂”,最后被通过或被否决,相当于证监会为相关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背书担保,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除了增加寻租机会外,对树立证监会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公正性没有任何益处。从目前情况看,上市公司信息质量并没有因为审核而好转,类似“绿大地”、“万福生科”、“紫鑫药业”等上市公司会计审计丑闻层出不穷,而审核者不必担责,投资者怨声载道,证券市场倍受伤害。
从本次IPO重启后发生的一系列问题看,在向注册制过渡的进程中,支撑整个市场的会计审计顶层资源和监管力量分散,相关政策的制定缺少稳定性和确定性预期。为此,建议整合现有专业资源,尽快由证监会牵头成立证券市场会计审计组:
第一,证券市场改革会计审计改革组由证监会、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国资委、学术界、注册会计师界的资深专家组成,办事机构设在证监会会计部。主要职责是涉及公司IPO、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等领域存在的重大会计审计问题进行独立判断、统筹应对、综合治理、督促落实。旨在增强证券市场的权威性、公正性、透明性,弥补行政效能缺失,推动证监会的监管职能转型。
第二,制定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会计审计路线图和相关准则指引。证券市场改革会计审计组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为发挥市场决定作用的监管转型提供政策准备,为以信息披露为基础的新股发行改革提供专业咨询,规划证券市场会计审计改革路线图、时间表。值得强调的是,注册制并非无标准、无门槛,同样需要有包括会计审计标准在内的严格检验,合格者才能放行。
第三,协调各方、统一监督、分类指导交易所、发审委、执业机构的会计审计工作。
提案三:
关于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税负,激活社会创业创新活力的提案
近几年来,国务院相继出台多项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部分小微企业减轻了税负,带来了直接实惠。但目前税负较重仍然是制约小微企业社会创业创新的重要因素。这是因为:一是优惠政策范围偏窄,符合减免政策的小微企业数量较少且优惠幅度较小。如对月销售收入2万以下的企业免征增值税与营业税,实际只涉及个体工商户范围,政策作用有限。二是优惠政策申报程序较为复杂,部分小微企业不具备相应的办税能力。三是小微企业非税负担较重,多种收费都由其他部门委托税务部门代收。
以“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这一政策为例,一家5个员工的小微企业,员工工资每人每月平均要3000元,每月的工资就要1.5万-2万元,加上原材料、设备、房租、水电等费用,经营成本就超过2万元。这就是说,如果月销售额为2万元,创业者没有任何收入。因此,月销售额2万元为企业税收起征点,只对家庭作坊或个体工商户有扶持作用。
为此建议:
一是树立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主旨是“就业为重、税收为轻”的理念。成熟经济体政府管理小企业的基本理念是重就业、轻税收,普遍实行低税率、简税制,以减轻企业纳税负担,推动扩大就业。我国人口众多,就业问题更加突出,制定小微企业政策也应以推动企业解决就业为主,而不是增加税收。现行就业税收政策多属临时性安排,应整合和完善相关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将尽可能多的小微企业纳入就业税收政策覆盖范围。
二是按照公平税负原则,逐步扩大税收优惠受惠面。(1)进一步降低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目前,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率为20%,仅比普通企业25%的税率低5个百分点,仍然偏高,可考虑将税率降为10%。(2)放宽增值税起征点适用范围。将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纳入进来,减小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税负差距;允许小规模纳税人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拓宽增值税抵扣链条的覆盖面。(3)放宽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资格和条件。将“微利”由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适当提高;将小型微利企业中“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由短期政策变为永久性优惠政策,同时将6万元的标准适当提高。(4)将免税范围从当前的企业月销售收入2万元以上提高为5万元以上,以体现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4)对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型企业、一人文化公司、一人咨询公司等,实行免征企业所得税。同时,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
三是正税清费,规范税费关系。针对小微企业税费交叉重叠、不够规范的现状,下大力气清理和取消各种不必要、不合理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进一步减化行政审批程序,切实给小微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小微企业分别向国税、地税两处申报的现状应该简化合一,使其无须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处理税务问题,将有限资源全部放在企业经营上。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