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2日,浙江省注协与杭州海关稽查处召开联席会议,就杭州海关拟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协助稽查工作进行磋商,双方一致同意,按公开、透明、有效的原则引进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海关稽查工作,并就遴选条件、业务培训、质量监管等进行了交流与沟通。
浙江省注协将在其网站上公告征集事务所协助海关开展稽查业务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14年2月17日自行向杭州海关申报,杭州海关将根据申报情况确定30家会计师事务所参加稽查工作。此次参与海关稽查业务的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是:依法成立三年以上,具备法定执业资格,且近三年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行业惩戒。
浙江省注协和杭州海关将对参与海关稽查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关业务流程等内容的培训,为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双方将联合开展对海关稽查业务开展情况的定期评估和专项业务检查。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