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 首页 > 法规解读

关于《转让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营业税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29日    浏览次数: 23 文字显示:    

 

  近期,部分纳税人来函,请总局明确其转让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的行为,是否征收营业税。


  转让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是一种转让经济权益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目前尚不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范围,因此,暂不能征收营业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打印】 【关闭】
上篇: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下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