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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加强个人征信机构管理 对机构设立退出明确规范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10日    浏览次数: 32 文字显示: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9日就《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答记者问时表示,《办法》加强了对个人征信机构的机构管理,对个人征信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分支机构的设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该负责人指出,《征信业管理条例》于3月15日正式实施,《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作为《条例》的配套制度,在完善征信业管理制度框架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一是规范征信机构设立和退出的需要。《条例》对征信机构的设立条件、征信机构退出征信市场进行了规范。《条例》实施后,需要根据《条例》的规定,制订具体的、便于操作执行的要求,明确设立征信机构所需具备的条件以及所需提交的材料,细化人民银行的管理要求,便于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设立审批、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备案。二是加强对征信机构日常管理的需要。
 

 

  (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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