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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注协积极落实行业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 2013年09月24日    浏览次数: 32 文字显示:    

 
    
  为贯彻国办56号文件和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做强做大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上海注协自2012年10月起,通过课题研究、网上征求意见和常务理事会审议,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会协〔2013〕41号),对事务所实现规模发展、做强做专做优、走出去、培养高素质人才、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内部治理水平、形成产业集群等七个方面29项具体内容给予鼓励和支持。

 

  为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2013年7月31日,上海注协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沪会协[2013]66号),对适用范围、申报期间、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以方便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操作。目前,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第一批8月申报期间的资料已收集完毕,协会将按照相关程序做好审核工作。

 

 
  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等等。

 

  问:制度的严格执行和监督落实是一项重要环节,《办法》在监督检查和违规问责方面是如何考虑的?

 

  答:强化监督和问责是确保会议费管理各项措施全面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办法》对监督检查的内容和问责形式作出了具体规定,对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和天数进行报销、违反规定扩大会议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等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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