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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注册会计师新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年08月15日    浏览次数: 32 文字显示: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现将委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承办的注册会计师新业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海关保税核查专项审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财务规则解读;新医院会计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司法会计审计案例分析;职场压力管理和心理调节;亚健康与中医养生。

 

     二、培训对象

 

     省内执业注册会计师、业务助理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9月9日上午报到;9月9日下午至13日培训,详见附件《注册会计师新业务培训班课程安排》。培训地点:杭州瑞京国际大酒店,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451号。(杭州瑞京国际大酒店指引,详见附件二)。

 

     四、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食宿培训费1400元/人,报到时交款。

 

     五、注意事项

 

     (一)注册会计师网上报名方式及步骤。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请于9月5日前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icpa.org.cn),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会员版”,选择用户类型“会计师事务所”,输入口令,再选择“注册会计师新业务培训班”,然后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经省注协培训部确认后即完成网上报名。

 

     (二)业务助理人员报名方式。业务助理人员参加培训请于9月5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会务组报名确认。联系人:唐玮;电话:0571-88879970;88879964;传真:0571-88879969,Email: wtang@zhcpa.cn

 

     (三)本期培训班人数采取以“计划数为限、先报先确认;名额报满、自动截止”的原则进行确认。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务必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有组织、有计划、分批次的完成培训。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必须携带“注册会计师证书”听课考勤。为保证培训班组织有序,已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必须如期参加培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经省注协培训部同意。对未进行网上报名而自行前往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予安排当期培训。对冒名培训、报名而不参加培训、网上报名已经确认却随意更换他人的,经省注协查实后,取消学时确认,并在省注协网站上进行通报。

 

        (来源: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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