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 首页 > 财经新闻

李克强:按照三公原则确定公共服务承接主体 严禁转包

发布时间: 2013年08月01日    浏览次数: 32 文字显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部署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会议明确,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

 

        一是各地要在准确把握公众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并试点推广。

 

        二是政府可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购买公共服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竞争择优,确定承接主体,并严禁转包。

 

        三是严格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在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以事定费,规范透明,强化审计,把有限的资金用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用到刀刃上。

 

        四是建立严格的监督评价机制,全面公开购买服务的信息,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评审机制,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是对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动态调整,对承接主体实行优胜劣汰,使群众享受到丰富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来源: 新华网)



【打印】 【关闭】
上篇:发改委透露下半年发布城镇化规划
下篇:李克强总理统筹施策持续发力 释放调结构、惠民生与开放市场多重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