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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师会计师未尽责 夫妻诈骗682万

发布时间: 2013年06月20日    浏览次数: 19 文字显示:    

 
    
 

  核心提示:未核实就出具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评估师和会计师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


  原标题为:夫妻俩诈骗682万余元 两名审核人员参与

 

  将租来的两台混凝土搅拌机通过包装当做“实物出资”的全新设备用以注册公司,刘兴(化名)用这样的伎俩如愿当上了老板。在之后的经营中,他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拖欠25人各种费用达682万余元……6月17日记者采访获知,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审对涉案的刘兴等4人作出了有罪判罚,其中包括两名审核人员。

 

  租来的设备“包装”成私有财产

 

  呼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查明,2009年7月1日,刘兴从于君(化名)处租来了两台混凝土搅拌机,并开始对外经营。刘兴与于君当日约定,于君将自己拥有的一台混凝土搅拌机交由刘兴使用,在2009年6月25日到2011年7月1日两年的合作期间内,该设备的所有权仍然归于君所有,刘兴只享有使用权,两年内刘兴需要向于君交付300万元的租金。2010年5月,刘兴开始筹建自己的公司,股东为妻子苏倩(化名)和刘兴本人,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其中,苏倩认缴出资720万元,刘兴认缴出资480万元,首期由苏倩以实物出资612万元。事实上,这实物不是别的,正是刘兴早在10个月之前从于君处租来的混凝土搅拌机。为了达到设立公司的目的,刘兴从网上以苏倩的名义,购买了假发票及合同,证实这两台混凝土搅拌机是苏倩于2010年3月1日从福州某冶金机械设备公司购买的全新设备。之后,通过他人介绍由我市某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了上述设备价值612万元的评估报告,由呼和浩特市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准备好上述两个报告及其他材料后,刘兴骗取了营业执照。

 

  而在这个过程中,呼和浩特市某资产评估事务所负责人指派注册资产评估师郑梅(化名)对刘兴用于投资设立公司的两台混凝土搅拌机进行市场价格评估,某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石芸(化名)则负责验资。刘兴向郑梅和石芸分别提供了生产厂家为福州某冶金机械设备公司的5张发票、1份购销合同和1份送货单。郑梅在对设备进行评估时,未将设备同上述凭证进行核对就出具了设备为全新、评估总价值为612万元的评估报告。而石芸在对上述设备进行验资时只核对了设备的数量,未将设备同相应凭证进行核实就出具了证实股东苏倩已经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的验资报告。”

 

  公司经营中诈骗涉案682万余元

 

  在公司运营中,刘兴虚构了自己的资金实力,先后使25位受害人相信与该公司合作是正常的经营行为。在已经查明的上述受害人中,他们有的为刘兴提供粉煤灰、沙子、混凝土外加剂、水泥、沙石等建筑材料,有的为其提供运输服务……事实上,刘兴根本没有相应的资金实力经营搅拌站,他只是在受害人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后,通过向其支付部分费用,诱使对方继续与其合作并履约。就已经查明的数据显示,至案发前,刘兴尚欠25名受害人每人从几千元至几十万元不等共计682万余元。

 

  夫妻俩一审双双获刑

 

  记者在17日的采访中了解到,法院综合根据刘兴等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一审对4人均作出了有罪判罚:刘兴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苏倩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郑梅和石芸则犯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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