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3】2号)及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甬财政发[2013]267号)文件精神,经局有关业务处室、有关财务软件公司业务人员共同讨论,对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具体衔接转换作如下补充解释,供参考。
6月底,新旧制度转换时,年初数总的做法是调表不调账,编制新旧科目余额调节表,作为调表依据。调节的难点是“事业基金”,应对“事业基金”科目明细余额进行分析,将对外投资部分计入“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将无形资产账面余额计入“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实行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及按新制度口径,计算“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6月底数据的转换,总的做法是将资产负债净资产科目余额分析转入新账、收支调整及分类结转记入新帐、按新帐收支金额和科目余额编制新表。具体是将6月底原制度下资产负债表各科目余额分析转入新制度科目,编制新旧科目余额结转表,作为凭证,转入新账,再对原制度下的各类收支进行分析,相应调整为新制度的收支分类数据,如拨入专款调整为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专款支出调整为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支出等,编制新旧收支科目结转表,转入新账,再根据新制度规定,对四种收支类型分别进行账务结转处理,这样就累积了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6月底余额数。这样,7月份报送的6月30日资产负债表期末数和期初数都是按新制度口径列报的,6月份的收入支出表本年累计数是按新制度反映的收支数据,实现了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的转换目标。
(来源:宁波财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