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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善款较多机构将接受审计监督

发布时间: 2013年04月27日    浏览次数: 11 文字显示:    

 

  4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四川芦山“4·20”7.0级强烈地震灾情及抗震救灾工作情况作相关介绍,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钟勉,民政部救灾司司长庞陈敏,中国地震局赈灾应急救援司司长赵明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庞陈敏说,现在还没有时间对这次地震的应对工作进行系统的总结和评估,从直观感受来说,此次地震指挥更科学,属地管理的原则更加明确,中央和地方的应对更有序,投送救援力量和调运救灾物资速度更快捷,获取信息的能力更强,信息更公开,更加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政府和社会组织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形成巨大合力,大大提高救灾能力,在重建阶段社会组织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针对善款和社会组织监管,庞陈敏强调,民政部4月22日发布的“277号公告”从捐赠导向、资金使用导向、汇总统计要求、反馈监督要求等六个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对社会组织接收的善款,将采取“五位一体”的立体监督模式:一是行业自律,即社会组织通过行业自律,自我约束,依照有关法规和章程依法、规范开展募捐活动。二是社会监督,根据“277号公告”中明确的,所有接收了善款的社会组织都要向社会说清楚,募捐的目的是什么,接收了多少,准备怎么用。三是引进专业监督,即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一些主要的获得接收款比较多的机构要接受审计机构进行专项的审计监督。四是政府监督,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哪些组织依法开展活动、依法统计,哪些组织向社会公开了全面详细的账目,哪些社会组织最后把善款用到哪里去了。五是捐赠者的监督。通过这五个监督保证善款得到善用。

 

    (来源: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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