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会行团〔2013〕4号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决定在2013 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2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关于申报2012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会行团〔2013〕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意见:
1、我省拟推荐3个“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3名“青年五四奖章”和5名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表彰。
2、请参选的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对照申报条件,于2013年4月12日前将申报表、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含电子版)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报市注协。
3、各市注协负责本地区的推荐工作,由于名额有限,请各市注协务必严格把关,综合考量被推荐团组织和人员的素质,优中选优,于4月17日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名单连同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含电子版)报省注会行业团委。
省注会行业团委联系人:马英,联系电话:0571-85820077, 邮箱:zxdb@zicpa.org.cn。
附件:关于申报2012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共青团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13年4月7日
附件:
1 、会行团(2013)4号文件.pdf
2 、申报表.doc
(来源: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