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是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北京注协”)安排的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时间。记者从北京注协注册部了解到,在任职资格检查期间,北京注协将自2013年1月至2013年2月暂停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手续。
近期,北京注协下发《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自查,整理相关材料,并于2013年2月25日至3月1日上报。其中,外省市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市设立分所的,其分所的注册会计师上报材料应同时加盖总所、分所的印章。
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任职资格检查的流程是:到北京注协财务部办理交纳会费情况证明;到继续教育部办理年度培训情况证明;之后将材料报注册部审核。
北京注协表示,将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抽查。主要核对:聘用合同;人事档案的托管;薪金的发放;社保基金的缴纳;执业情况。
北京注协强调,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问题,北京注协视情节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或撤销、注销注册等处理。此外,涉及符合任职资格、暂缓检查及撤销、注销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名单,北京注协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北京注协表示,对暂缓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待暂缓检查的事由消除后,再进行检查。截至2013年6月30日,对于无故不参加检查、不履行会员义务的注册会计师,北京注协将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截至9月30日,对仍不参加检查、不履行会员义务的注册会计师,予以公开谴责。
事务所不为本所注册会计师申报检查的,接到注册会计师的申诉后,北京注协将要求其事务所限期申报。超过规定期限,事务所仍未申报的,北京注协在行业内对事务所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谴责。
(来源:财会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