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 首页 > 纳税咨询

用于日常餐饮调制的料酒企业是否要缴纳消费税?

发布时间: 2013年01月15日    浏览次数: 14 文字显示:    

 

  问:我公司是一家生产料酒的企业,产品主要用于日常餐饮的调制,是否要缴纳消费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味料酒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742号)规定,鉴于国家已经出台了调味品分类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调味料酒属于调味品,不属于配置酒和泡制酒,对调味料酒不再征收消费税。调味料酒指以白酒、黄酒或食用酒精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植物香料等配制加工而成的产品名称标注(在食品标签上标注)为调味料酒的液体调味品。所以,上述企业如果生产的料酒是符合国家标准的调味料酒,就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打印】 【关闭】
上篇:企业进口葡萄酒是否缴纳消费税?
下篇:红字专用发票是否需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