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10日消息,为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规定》明确了电网企业代征代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电网企业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电网企业取得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补助、企业取得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等补助的会计处理。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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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会计处理规定出台 |
| 发布时间: 2013年01月11日 浏览次数: 21 |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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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网站10日消息,为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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