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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油漆用于粉刷门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发布时间: 2013年01月08日    浏览次数: 15 文字显示:    

 
  问:一般纳税人购进油漆用于粉刷门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另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因此,按上述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油漆用于粉刷门窗,属于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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