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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市场化改革起步 价格波动超5%可调整上网电价

发布时间: 2012年12月26日    浏览次数: 80 文字显示:    

 

  电煤市场化改革无论是电企还是煤企都盼望已久。继发改委下发《解除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后,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公布了《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表示,要抓住有利时机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

 

  对此,厦门大学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第一时间表示,煤电联动是改革的关键。好处在于可在不改变整体能源体制和能源价格体制的前提下,理顺发电产业链。短期重要性是缓解电企的财务负担和解决煤电之间矛盾,中长期是为发电投资和民营资本进入提供一个稳定商业环境,提供可以预期的财务收益,是行业可持续和电力充足供应的重要保障。

 

  他还认为,煤电联动后政府对电价的管理有两个重要方面:一是对电力企业进行严格的成本监管,二是如果政府认为有必要维持相对稳定的电价水平,可以对终端电价进行补贴;用对煤炭的税收来抑制煤价上涨动力和建立电力基金。

 

  实际上,此前业内对于电煤市场化改革的内容有过讨论。金银岛煤炭分析师戴兵表示,从最新公布的意见内容来看,较之前所了解的内容新增了加强煤炭市场建设及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两条内容,其中尤其是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是之前没有预料到的。

 

  《指导意见》要求,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鉴于当前重点合同电煤与市场煤价格接近,此次电煤价格并轨后上网电价总体暂不作调整,对个别问题视情况个别解决。

 

  对此,戴兵表示,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充分考虑到了国内发电企业目前所处的困境,在电煤价格市场化后,电力企业背负的压力将所有增加,所以煤电联动可以积极有效地减缓电企压力。
 

  (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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