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 首页 > 纳税咨询

收到预收款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发布时间: 2012年12月05日    浏览次数: 13 文字显示:    

 
 

   问:我公司与客户签订生产销售合同,按照预收货款的方式制造5台高档摩托车并于10月交付产品。4月,我公司收到预收款10万元,对已收到的该笔货款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一项对“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因此,上述公司应于完成摩托车的建造、发出应税消费品时确认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



【打印】 【关闭】
上篇:同一省内不在同一县(市)的总分支机构能否汇总申报消费税?
下篇:从何时起稀土企业开具的发票,需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