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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营改增 交通运输企业将获财政补贴

发布时间: 2012年12月03日    浏览次数: 11 文字显示:    

 

 

        随着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从杭州富日物流有限公司的打印机中缓缓流出,浙江省“营改增”试点工作日前正式启动。

 

        截至12月1日凌晨,浙江省(不含宁波,下同)已有10.45万户纳税人经国税机关确认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并完成税种登记,可以正常办理国税业务。杭州市国税局总经济师冯志刚说,杭州市已初步确定32554户纳税人被列入试点改革范围,其中以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占比最大。

 

        全省开出的第一张发票是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富日物流向贝因美(002570)提供。发票上清楚标明运输费用为91903.6元,税率为11%,产生的税额是10109.4元,意味着贝因美拿到这张发票后在纳税时可以少交10109.4元的增值税。

 

        从这个月开始,试点范围内的企业在采购上要多留个心眼了。在“营改增”之后,一般纳税人可以凭着采购应税服务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一些税负,这里面包括企业日常采购办公用具、机器设备等。

 

        根据上海的经验,以交通运输业为代表的企业在“营改增”之后税负会有所增加。为此,上海、广州等地都出台了对相关企业的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浙江省财政厅相关工作人员透露,浙江的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也将随后出台,“只要提交企业申请,经财税部门核实后,就可以获得过渡性财政资金补贴。”

 
 

(来源:都市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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