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规范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业务(下称“涉税业务”)约定书的签订、履行和其他相关行为,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注册税务师执业基本准则》,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特制定《涉税鉴证(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指导意见》(中税协发[2012]62号)。
中税协指出,注册税务师行业规模的发展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税务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日益成为风险主体,新业务风险点也不断出现,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各方责任义务。为将注册税务师执业法律责任研究的理论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根据2012年执业准则委员会议定,特将《涉税鉴证(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准则(报审稿)》关于实务操作的基本内容以“指导意见(试行)”的形式予以下发,促进行业提高风险意识,指导事务所和税务师合理界定各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
总局正式发布《涉税鉴证(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准则》后,《涉税鉴证(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指导意见(试行)》即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