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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税务警示 企业网购须防发票陷阱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27日    浏览次数: 9 文字显示:    

 

 

        近日,一家宁波企业因网购生产工具收取了第三方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市国税稽查部门依法查处。税务机关提醒企业,对网购的发票陷阱须提高警惕。

 

        据悉,去年12月,该企业通过淘宝网向名为“某某机电”的网店订购生产用钻头,并取得开票单位为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虽然从企业提供的证据来看交易行为基本真实,但仍存在出货方与开票方不一致的疑点。经上海市国税部门协查,该发票系虚开发票。市国税局第三稽查局据此依法驳回了该笔业务的增值税抵扣税额和税前列支的成本。

 

        税务部门警示,企业如果在网购的过程中发现票货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应核实情况,同时保存好交易记录,避免落入发票陷阱。


 
(来源: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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