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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股息红利税税种调整应注重长效

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20日    浏览次数: 11 文字显示:    

 

 

  财政部日前发文正式公布将于明年施行的股息红利税差别化征收政策,引起较大关注与争议。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证券业资深人士对新政并不看好。税收和资本运营专家告诉本报记者,政策本身对抑制投机的效果不能期待过高,税收政策作为规范的制度建设,不应注重短期效益。

 

  政策动机引争议

 

  “要看总税率,新政策增加了市场交易总成本,市场肯定不欢迎,不管出发点、目标多高尚。一些动机并不复杂的政策,由于设计的比较实,带来的结果却较好。 ”《证券市场周刊》杂志社常务副社长于颖告诉本报记者。

 

  “其对抑制短期投机的作用不一定大,当投机带来的利益大于税负增加的成本时,投机者仍然会选择短期获利。引导投资者长期投资,需多管齐下。税负率为5%,一年期设定偏短,可再延长一点。 ”中山大学会计与资本运营研究中心主任卢锐向本报记者表示。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联合就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答记者问时表示,这次税收政策调整,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期炒作,是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一个有效手段。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告诉本报记者,政策本身能起到一定抑制投机的效果,但力度未必够,因为从股民收益构成看,股息红利这块比重较小。

 

  “也许不该以股市涨跌作为某种判定标准,但任何交易成本上升都会打击交易双方情绪。交易成本上升如果是被中间环节拿走了,那结果不言而喻。 ”于颖说。

 

  应注重长效

 

  支持新政的人认为,其对理性投资者是种鼓励。

 

  “新政实际上大大降低了一年以上持有者的税负,持有一个月以上税负便不会较以前加重。但要有效遏制投机,对一年内买卖股票差价的收益征税,可能效果更好。不过目前股市较冷,暂不具备推行相关配套政策的条件。 ”张斌说。

 

  反对者觉得相关规定有些矫枉过正。

 

  于颖认为,目前中国经济处于一个下降通道,结构失衡,新的动力尚不足,减税是正确方向,而不是以相关名义加税。假设以短期和长期交易为标准划分投资或投机,恐怕不够合理与科学,需要有一定的时间去检验、试错。

 

  张斌认为,相关税种的调整应着眼税制规范、完善的长远目标,而不应以股市的短期调节为目的;应将此次调整作为长期税制框架完善的一部分来看待,而不能纠结于短期的功利性。(记者 宋晓亮)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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