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08]134号)的规定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对首批资深会员进行重新审定的通知》(中评协[2011]136号)要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秘书处已经对申报的资深会员重新审定人员资格、自述材料等内容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重新审定人员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请于2012年10月24日之前实名举报至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收件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17层
邮编:100142
感谢您对协会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二0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首批资深会员重新审定人员公示材料
(来源: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