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 首页 > 纳税咨询

如何判断企业所购买的建筑物是否属于契税的应税房屋?

发布时间: 2012年09月27日    浏览次数: 10 文字显示:    

 
 
 
  问:如何判断企业所购买的建筑物是否属于契税的应税房屋?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1987〕3号)中对于“房屋”的解释,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还规定,对具备以上所述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征收房产税。在政策执行中,凡是房产税征税的房屋范围均可作为契税的征税对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



【打印】 【关闭】
上篇:单独建造一个地下车库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下篇:拆迁原址重建的房产,其收入如何确认?